平和四年,彭城小吏劉某觸怒長官,棄職逃走。夜間路過靈石縣南,見一古怪人立於路邊。劉某驚懼落馬,摔斷右腿,怪人脫下劉某長袍自己披上。劉某驚遇強盜,不敢反抗。怪人走後,劉某逃至客棧,與人說起此事。有閒人說:此為妖仙,非是強人。,問店小二,店小二一開始還以為這書生髮春,想騷擾人家,不願說。隻等得了賞銀之後便又將其賣了個乾淨,一邊收拾碗筷,一邊回他,隻說:,但平陽本就是中午纔出發,要是一路直行,到那柳樹坡也得晚上了,人生地不熟的,胡娘子夜間見了生人開不開門還另說,隻住宿就是大問題,總不好自己一個年輕貢生真住在人家一個女書家裡。。